男子將遊戲帳號出租一天就被封十年

時間:2024-04-09
來源:原創
责任编辑:妮可·德瑪拉

近日,在廣東省肇慶市,一起關於網絡遊戲賬號出租引起的法律糾紛引起了廣泛關註。該案件的核心是一位名為老金的資深遊戲玩家,他在某一租賃平臺上發布了自己精心培養的「吃雞」(絕地求生類遊戲)遊戲賬號的出租信息。小陳作為租客,經過咨詢確認後,支付了一天的租金以獲得該賬號使用權。

男子將遊戲帳號出租一天就被封十年

當小陳在交易當日13時11分成功登錄老金的遊戲賬號後,僅過了一個小時,遊戲運營商便基於系統監測到的異常行為,判定該賬號存在修改遊戲代碼或數據、使用作弊工具等嚴重破壞遊戲公平性的行為,遂對該賬號實施了嚴厲的處罰措施——封禁賬號十年。

得知此消息的老金,立刻嘗試聯系小陳了解情況並解決問題,卻發現小陳已將他拉入黑名單,無法直接溝通。老金隨後通過發送律師函向騰訊遊戲公司申請獲取小陳的相關信息,並決定通過法律途徑維護自身權益,正式起訴小陳,主張由於小陳的行為導致其遊戲賬號被長期封禁,要求小陳賠償其為該遊戲賬號投入的大額資金和時間成本,總計約為三萬元人民幣,這筆金額主要涵蓋了他在遊戲中購買的各種高價值裝備和稀有皮膚等虛擬財產的價值。

男子將遊戲帳號出租一天就被封十年

肇慶市中級人民法院在仔細審理此案後,作出如下裁決:首先,法院明確指出,網絡虛擬財產的使用同樣受到法律法規以及用戶協議的約束。老金在明知《騰訊遊戲許可及服務協議》中規定不允許私自出租遊戲賬號的前提下,仍然將個人遊戲賬號出租給他人,這一行為本身就構成了違約,須承擔由此帶來的潛在風險和不利後果。

其次,法院認可遊戲平臺對老金賬號實施封禁的理由在於小陳在使用過程中確實存在違規行為,破壞了遊戲公平環境。然而,法院同時強調,雖然老金的賬號被封禁是由小陳的不當操作直接觸發,但在經濟損失的具體量化問題上,老金所提供的證據並不能充分證明其因賬號被封而實際產生了三萬元人民幣的經濟損失,特別是有關遊戲內虛擬財產價值的損失難以準確核算。

綜上所述,法院判決老金因舉證不足,未能有效地確立其經濟損失的具體數額,從而無法支持其全額賠償的訴求。此案不僅體現了法律對於網絡虛擬財產保護的態度,也警示廣大遊戲玩家在進行網絡遊戲賬號交易時務必嚴格遵守遊戲服務商的用戶協議,避免因違規操作而造成不必要的損失。同時,這也反映了在網絡環境下,尤其是在虛擬財產交易領域,如何依法依規進行權利主張和責任劃分的重要性和復雜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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